办公条件的现代化对办公室照明提出了很高的要求,简而言之,可归纳为舒适和高效,这正是2004版国标GB50034-2004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的两大重点。
在新的标准中:
各类场所的照度值有了较大提高——舒适
明确规定了各区域的室内炫光值(UGR)——舒适
明确规定了各区域的显色指数(Ra)——舒适
规定并强制执行照明功率密度(LPD)——效率
舒适和高效是一对矛盾:照度值的提高能使人们的工作环境更加明亮,但也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光(能量);炫光控制要求相应的灯具采取更多的措施来阻隔大角度的光线,这就容易导致灯具效率的降低;而标准中的LPD值对建筑照明能耗的要求则较为严格。
办公室照明灯具的选择
要满足国家标准,必须慎重选择照明系统:即光源、照明电器和灯具。
光源:
对于办公室照明而言,主要光源为直管型荧光灯,目前直径为26mm的T8荧光灯和直径为16mm的T5荧光灯均被大量使用;
需要指出的是,普通的经济型卤粉荧光灯光效较低,显色性较差(Ra:63-72 < 80),无法满足国标对办公室照明的要求。
照明电器:
对于T8灯具推荐使用高性能的电子镇流器,也可选用节能电感镇流器;对于T5灯具只有电子镇流器的配置。
灯具:
灯具不只是光源和照明电器的载体,更重要的是它的光学系统,利用反射、折射和投射等诸多光学原理对光线进行重新分配,以获得高效率、适合不同场所要求的光分布,即配光曲线。配光曲线直接反映了: